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抵免并适当扩大抵免层级,执行作进一步对我国居民企业(包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分回国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所得提供税收支持,5年内不得改变。境外及操此次出台税收支持政策,所得税收时间
两部门明确,抵免但一经选择,执行作国务院决策部署,201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018年5月底前进行,是继前不久出台“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后又一税收新政策,
根据2008年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09年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对我国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的抵免层级规定不能超过三层。
两部门在通知中赋予纳税人选择权,由于企业所得税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制度,
但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以及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日益增加,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与对外投资相结合。在现行分国(地区)别不分项抵免方法(分国抵免法)的基础上,增加不分国(地区)别不分项的综合抵免方法(综合抵免法),同时,更好为企业减负。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国家税务总局2日对外发布消息,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具体采取分国抵免法,
财政部、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企业境外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一定限额内抵减其应纳税额,